包公祠有什么景点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22:11

我来回答

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31 01:22

桂林平乐县景点
平乐县主要旅游景点有榕津千年古榕、冷水石景苑、仙家温泉、桂江风景区、漓江风景区等,平乐县为漓江分界点,平乐以北称漓江,以南称桂江,是著名的大桂林旅游区之一。
 平乐县境内山清水秀,千年古迹与雄浑山光景色融为一体,自然景色得天独厚,构成了丰富的旅游资源。
  丰富的自然旅游资源,喀斯特地貌发育, 气候温暖, 雨量适中, 形成了良好的自然环境。由于平乐县历史悠久, 境内居住着不少民族, 因此又创造了众多的人文旅游资源。主要旅游资源有平乐温泉、冷水石景苑、榕津千年古榕群及千年古街、桂江风景区、漓江风景区、茶江风景区、印山亭、令公庙、金山迎仙洞、粉岩、朝天岩、青龙月亮山、源头月亮山等。
  名胜风光:
  1.山峰
  平乐县以中低山、丘陵和岩溶地貌为主,1000米以上的山峰有9座。
  (1)狮子山:位于县城东南30千米,青龙乡大刚村南面,主峰海拔1292.7米,林木以松、杉林为主,是大刚河的发源地。
  (2)葫芦顶:位于县城东南31千米,青龙乡大刚村南面,主峰海拔1271米,树木茂盛。
  (3)九十九堆:位于县城东南40千米,源头镇蓝洞村以西,主峰海拔1164.6米,为县内原始森林,榕津河发源于此。
  (4)天堂山:位于县城东南35千米,源头镇义洞村以东,主峰海拔1038米,主峰上云雾缭绕,树木茂盛,山脚为义洞水库。
  (5)莲花山:位于县城东南14千米,二塘镇谢家村南,主峰海拔953.4米,主峰形如莲花,故名。林木以松、杉为主,产金银花等药材。南坡接岩仔森林,山上有圣姑庙。
  (6)圣山:位于县城中部31千米,阳安乡石面山村南,主峰海拔834米,环境优美,泉水甘甜清澈,森林茂密。东面与桂林市第二大平口水库相接。相传古时有潭氏二仙女在此修炼得道,以此得名。
  (7)昭山:平乐镇漓江与茶江汇流处,山于水中,方正如印,故又名印山。山上修竹苍翠,相对高度约30米,山巅约百米见方。山上有点翠亭(又名印山亭),有石阶可达山顶。山腰有两块青石,上书“中立不倚”。“昭山点翠”为平乐古八景之一。
  (8)石人山:位于县城南部20千米,大发瑶族乡广运村北面,主峰海拔645米。因其主峰状似一无头石人而得名。相传宋杨文广征南路过此地,夜里疑为敌人,一箭将其头射掉。
  2.溶洞
  (1)朝天岩:位于平乐县二塘镇乐塘村南面,距二塘镇约4千米。岩洞在石山半山腰,距地面约60米,由于洞口宽敞朝天而得名。为厅堂式洞穴。

包公祠有什么景点
包公祠是中国浙江省绍兴市的一处著名景点,建于北宋时期,是纪念包拯的庙宇。景点包括主殿、东西配殿、钟楼、鼓楼等建筑,展示了古代建筑的精湛工艺。主殿内供奉着包公的神像,游客可以了解包公的生平事迹和他在司法领域的贡献。此外,包公祠还有包公文化陈列馆,展示了包公的文化遗产和他对社会的影响。游客还可以欣赏到包公祠周围的美丽园林景观,感受古代文化的魅力。
包拯,包文正(999~1062年),字希仁,庐州合肥人(今安徽肥东),北宋著名的清官。包公文化园内香花墩上的包公祠全称为“包孝肃公祠”,与逍遥津、明教寺合称为合肥三大名胜古迹。正因为包公为官清廉,执法公正,而又克己奉公,恩泽故里,所以庐州百姓都以家乡出了这样一位“清官”,而备感自豪。  包公祠、墓始建至今已有900多年,在这近十个世纪的漫长岁月里,它遭遇过三次重大的劫难,却屡毁屡建,如今已成为一处风光独具、人文荟萃、名扬中外的风景名胜区。  经过重新整修、扩建的包公祠,坐落在绿柳成荫、蒲荷万柄的包河之畔,与包公墓近在咫尺。祠前有一块大照壁,大门八字形,连门带框全漆成黑色,寓意包公的“铁面”。入门有一座横跨包河的长桥,包公祠就建在桥的尽头包河中间的一个小岛———“香花墩”上。  包公祠的正堂,供奉着用檀香木雕刻的包公彩绘像。包公白面、长髯、儒雅、端庄。他坐在神坛上,左立捧印文官,右立持剑武吏,案几上放着令箭、朱笔、虎头签、惊堂木等,仿佛升堂在即。令人颇感兴趣的是这个包公并非黑脸,而是一个白面儒生,额头也没有日月阴阳眼,或许这才是“包拯”真实的尊容。  摆在大堂一侧的三把铜铡:龙头铡、虎头铡、狗头铡,寒气逼人,那里终日围满了参观的游人。这三把铡刀是老百姓心目中的正义之剑!它与包大人须臾不离,仿佛再现了包公在开封府升堂办案的正气与威严。好一派“色正芒寒”、“节亮风清”的“庐阳正气”!  包拯墓园格局别致,主副分明,方正严谨中富有变化。墓园的主体建筑和附属建筑堂、亭、室、阙,均以宋代二品官葬制设计,一砖一石一瓦完全符合宋代建筑质地与规格要求,保持宋代建筑风格。这里风景秀丽,坡缓岗平,林木葱茏,是闹市中一块难得的雅静去处,人文景观与园林艺术集于一隅,引人入胜。
声明:本网页内容为用户发布,旨在传播知识,不代表本网认同其观点,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