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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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6 13:42
轩岗煤电公司的历史可以追溯至1954年,当时开始筹备建设,至1956年正式投入生产,位于占地4256亩的基地。矿井设计产能为每年321万吨,拥有3.02亿吨的可采储量,主要的煤层包括2#、3#和5#,主要产品为三分之一焦煤和焦煤,适用于动力和炼焦行业。这些煤炭被销往北京、天津、河北和山东等省市自治区,曾是国家大型二类企业,隶属于原煤炭部的94个统配矿务局之一。
然而,到了1998年,公司转由山西省管理。在那之前,公司共有4对生产矿井,设计能力保持在321万吨/年。然而,由于多种因素,企业陷入了连续的亏损状态。从1998年至2000年,累计亏损达到了18844万元。这些亏损主要源于开采条件艰难、企业社会负担重以及沉重的债务压力,使得扭亏无望。
1999年,国家经贸委将轩岗煤电公司列入首批拟关闭破产的国有重点煤炭企业名单。随后,全国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领导组在2000年批准了破产立项。2002年1月3日起,该公司正式进入破产法律程序,清算组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对2001年底的财务状况和资产进行了审计和评估。
经过审计和评估,截至2001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资产总额为9.02亿元,资产负债率高达133.38%。经过剔除不良资产、报废资产和社会资产剥离后,有效资产评估为8979万元,且对在建工程进行了司法审计鉴定。在与山西省破产协调小组协商后,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批准,决定以变卖的方式处置破产资产。经过资格审查和企业竞买,大同煤矿集团最终被确定为购买轩岗煤电局破产财产的总体买家。
轩岗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是同煤集团的子公司之一,前身为轩岗矿务局,1954年建局,1998年由煤炭部下放山西省政府管理,2002年实施政策性破产,同 年8月由同煤集团整体收购,并重组改制。现为同煤集团控股的股份制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