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请问一下!如果与公司签合同1年,但试用期四个月请问属于违反劳...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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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31 07:06
你好,四个月的试用期肯定违法。
《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的规定有以下方面:
第一、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第二、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第三、劳动合同期限三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四、如果劳动合同期限刚好是一年,试用期不能超过1个月。
所以公司关于四个月的试用期是违法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31 06:58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所以说,只有一年劳动期限却约定四个月的试用期是违法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31 07:03
《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规定:
签合同,大于等于1年~小于3年的,试用期不超2个月。
你可以网上打印相关条款给与你签合同的人看呀。
要是你看好这份工作,怕失去的话,长远考虑,4个月就4个月吧。
你自己想清楚。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31 07:01
对不起,今天才出差回来,回答晚了点。
你先把合同签订了,并把劳动合同要一份在手,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6、81条规定把劳动合同要到手,妥善保管。等4个月试用期一过,你就可以试用期工资已经支付了,你就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3条规定,再主张2个月的试用期满工资,相当于后两个月,你是双份工资,一份试用期工资,一份试用期满工资。
所以要到劳动合同,证明劳动关系存在是关键,其他的可以采用“举证责任倒置”。
“举证责任倒置”在劳动法领域广泛存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6、3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3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2条均有这方面的规定。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等均可要求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31 07:04
《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如果与公司签一年的合同,那么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的法定期限,否则合同内容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合同关于试用期的条款部分是无效的。
另外,《劳动合同法》第83条 对用人单位违反试用期规定作出了法律责任的规定,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31 07:06
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相同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