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同居关系的方式有哪些?同居关系可以诉讼解决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22:37

我来回答

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2 13:05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有哪些方式?解除非法同居关系与解除婚姻关系一样,可以通过协议方式和诉讼方式解除。以协议方式解除的,要考虑到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以诉讼方式解除的,可以分以事实婚姻或者非法同居关系处理。

网友咨询:

我和女友同居三年,有一个男孩,现在我们感情出现危机要分手,请问我需要付什么样的法律责任,我们举办过结婚形式没有领结婚证,在同居生活期间我出过轨,现在她提出分手还在归她,按法律程序走会是怎么样?

浙江冠森律师事务所张洪军律师解答:

虽然你们办理了结婚仪式但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你们的关系属于非法同居关系,不受婚姻法保护。孩子属于非婚生子女,虽然归女方抚养,你需负担孩子的抚养费。如果你们对孩子抚养和财产达不成意见,可以上法院起诉,要求解除非法同居关系,而不是起诉离婚。

张洪军律师解析:

解除同居关系的两种方式:

一、以协议方式解除:

同居是双方自愿选择的一种生活方式。在双方不愿意继续同居时,双方签订解除同居关系协议,就同居期间的财产、债务,甚至包括感情、子女等事项做出妥善处理,虽法律未明文规定可以通过协议解除同居关系,因此种协议未违反法律,可以达到解除同居关系的目的,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

但同居毕竟是同居者人生的大事,为了做到稳妥,特别是考虑有关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以及以后再婚等问题,建议同居双方通过诉讼方式解除同居关系。

原系浙江红太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义乌市律协第一届理事。现为浙江冠森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副主任律师,三级律师。担任义乌市多家龙头企业法律顾问,擅长公司法、资产重组清算,婚姻家庭、房产、债权债务等。

张洪军律师补充:

二、以诉讼方式解除:

第一种情况:

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只要男女双方补办登记,就按夫妻离婚规定来处理。

第二种情况:

如果未补办结婚登记,按非法同居关系来处理,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

1、子女抚养: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抚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2、同居期间财产处理: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张洪军律师补充:

3、同居期间债务: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4、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予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

5、继承遗产: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要求继承死者遗产,且符合继承法第14条规定的,可以根据扶助的具体情况处理。

声明:本网页内容为用户发布,旨在传播知识,不代表本网认同其观点,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