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处理中关于动产与不动产的一个问题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2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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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4 12:05

按照现行税法规定,1、领用外购材料用于不动产的,其进项税额需要转出,
借:固定资产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按成本价×适用税率)
贷:原材料(按存货采购成本价)

2、领用企业自产产品用于不动产的需要做视同销售处理
借:固定资产
贷:库存商品(成本价)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同类产品的销售价格或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3、领用外购材料用于动产的,其进项税额允许抵扣,不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借:固定资产
贷:原材料
4、领用企业自产产品用于动产的不需要做视同销售处理。
借:固定资产
贷:库存商品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4 12:07

我认为是20000+2000+1800=2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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