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级职称评审可以直接申报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2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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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高级职称评审可以直接申报吗?广东省职称评审遵循逐级申报原则,所有职称系列一般应当按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职称评审(有评审特殊规定的除外)。如果是急需紧缺型人才,有卓越贡献的成绩,是可以直接申报副高级或正高级职称。
广东省2023年度全省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受理申报材料时间,原则上为2024年1月3月,2024年 6月底前完成评审高校和自主评审单位的职称评审工作按照经备案的时间安排推进。
一、部分人员可直接申报高级职称
1、港澳台专业人才取得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后首次申报评审职称,从事本专业对口专业技术工作分别满10年、7年和2年的,符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可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从事本专业对口专业技术工作分别满15年12年和7年的,符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可直接申报正高级职称。
2、对于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工作的港澳台专业人才,以及引进到粤东西北地区或基层一线企事业单位担任技术骨干的外籍或港澳 台专业人才,从事本专业对口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定年限后,可根据粤人社规[2019] 38号文有关规定直接申报副高级或正高级职称。
3、在革命老区、中央苏区和民族地区连续工作4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中级、高级职称时,任职年限可在现行职称评价标准条件或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基础上放宽1年。
4、在2023年度职称评审中全系列试行“代表性成果”制度。省属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对照检查本专业职称评价标准条件中,论文、科研项目、经费数量、获奖情况、头衔、称号等条件是否对职称申报构成实质性门槛限制(不具备上述条件即无法申报),已构成门槛限制的,应结合前期报送代表性成果清单提出可由申报人自行选择的替代性指标。
二、国家职业资格与职称的对应关系
国家和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意见均提出,要建立职称与职业资格对应关系。政策出台的目的,是为了避免重复评价,降低社会用人成本,不是一种资格可以完全等同于另一种资格,不实行“以证换证”。对应的职业资格证书管理按国家和省现行规定执行,不另行换发职称证书。
广东省发布的《关于做好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2023年度继续在全省职称评审工作中试行国家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我省职称对应,取得《通知》中列举的职业资格,可视同具备相应职称作为申报高一层级职称的条件。
2019年2月1日,人社部和工信部发布了《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
工程技术人才取得的工程领域职业资格,可对应相应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初级(二级)、中级(一级)、高级分别对应职称的初级、中级、高级。
未分级设置的一般对应中级职称。
三、各系列职称评价标准中,有关破格的条件,专业技术人才只要满足相应的条件,也是可以直接可以申报高级的
比如:以轻工工程为例,高级工程师学历资历条件。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3、具备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4、不具备上述学历条件,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或具备上述学历条件,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由2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正高级工程师推荐破格申报。
省(部)级以上科技奖项 (或相当奖励)获奖项目2项以上的主要完成人市(厅)级以上轻工工程类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或相当奖励)获奖项目1项以上的主要完成人 (前3名,以奖励证书为准)。
获中国专利奖、广东专利金奖1项以上 (发明人)
综上所述,以上就是广东高级职称评审申报的相关介绍,对广东高级职称评审还有疑问或者想了解职称评审其他信息的用户可以咨询起航教育的在线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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