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22:51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2 11:06
迁户口法院没法强判的,因为户籍制度涉及到行政机关的权限,我国户口不是自由流动的,换句话说,不是当事人想迁就能迁,需要公安户籍管理机关批准,而户籍外迁必须有法定条件。因此法院不能直接判XXX迁出户籍,这是越权。如果某人不符合其他地方落户的条件,户籍是迁不走的,而是否符合其他地方落户的条件,却又不属于法院决定的权限范围。包括投亲靠友落户,是必须亲友同意接收,而亲友不是这个案件的当事人,法院无权强令案外人必须接收。而亲友不愿接收,户口就落不下去。没地方落下去,自然公安机关就不会批准户口迁移,那法院就不能判决强迁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2 11:09
找你们当地派出所解决;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2 11:05
对于房子的问题,大家都可以考虑到防止的名字上,有的时候是写夫妻二人的,当二人感情问题出现了问题之后,二人分手之后已经离婚,大家离婚之后,像夫妻之间有一方没把户口迁出去,户口还在一起,这样双方是都有权利去分割财产的,就像这房子,应该属于你们两个人的,所以说要想让他迁出你,就应该把属于他的一份变成钱,或者是你们把房子卖了之后再去疯了,总体来说,共同财产就是两人都应该得到的,对于法律来说也是公平公正的,当遇见这样的情况,你是需要把房子的另一半交给前夫,前夫也是会可以拆迁出去的,法律也是支持这样的结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