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2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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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1 20:03
儿童动作发展遵循三个原则,分别是头-尾原则、近-远原则以及整体-部分-整体原则。
头-尾原则指出,儿童最早发展的动作是头部动作,随后是躯干部动作,最后是脚部动作。儿童的动作发展总是按照抬头-翻身-坐-爬行-站立-行走的顺序进行。
近-远原则表明,身体中心部分的肌肉和动作先于远离身体中心的肢端部分发展。以手臂为例,肩头和上臂的肌肉首先成熟,接着是肘、腕、手,手指动作则发展得较晚。
整体-部分-整体原则说明,婴儿初期的动作是大肌肉群的混合动作,如4、5个月的婴儿取奶瓶时可能不会用手,而是使用手臂甚至整个身体。当神经系统和肌肉成熟,并经过反复练习后,婴儿学会控制身体局部的小肌肉群动作。当身体某部位受到刺激时,能够控制仅由该部位作出反应,同时抑制其他部分的动作。
婴儿在获得对各部分小肌肉群动作的控制后,会将这些小动作整合为更复杂的整体动作。例如,婴儿在学会控制头部、颈部和手臂的动作后,通过这些已分化的动作整合产生了坐的动作。这是一个更高层次的整体动作。
H.沃纳(1948)将这个过程称为“分级整合”。儿童动作发展是一个从大肌肉群动作到小肌肉群动作,从混沌的整体动作到分化的整体动作的不断分化、不断整合的过程。
动作发展由神经中枢 、神经 、肌肉协调控制的身体动作的发展。它是儿童心理学研究的重要课题。从心理的角度看,动作是活动的组成部分 ,动作的发展是儿童活动发展的直接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