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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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6 21:49
RoHS指令(2002/95/EC)与ELV指令(2000/53/EC)是欧盟为*电子产品中使用有害物质而制定的重要法规。RoHS指令没有明确规定有害物质的最大容许含量(阈值),而其测试方法则需要各国进行协调。与此相反,ELV指令则对特定物质的使用设定了具体的*。
RoHS指令关注的有害物质包括铅(Pb)、镉(Cd)、汞(Hg)和六价铬(Cr6+)。铅可能导致神经系统、心脏和呼吸系统的损害,引发不同程度的铅中毒,应用于焊料、电池、电缆、电线、塑料件及组件抛光、树脂添加剂等。镉的摄入会破坏神经系统、消化系统及血液系统,导致骨骼钙质流失、骨折及关节疼痛,常见应用包括颜料、油漆、塑胶制品的稳定剂、釉类、金属的表面涂层、电池、电触点、镉电镀等。汞的摄入可能导致神经-精神异常、震颤、出血、肾脏病变,应用范围涉及开关、电池、液晶显示器、继电器与照明设备、荧光灯管、高强度放电灯管(HID)、涂料颜料等。六价铬可能导致遗传性基因缺陷,吸入可能致癌,对环境有持久危险性,广泛应用于冶金、金属加工、电镀、油漆颜料等行业。
RoHS指令还提出了RoHS四项测试,限定了铅、镉、汞和六价铬的最大容许含量,分别为铅1000ppm、镉100ppm、汞1000ppm和六价铬1000ppm。此外,RoHS六项测试进一步增加了多溴联苯(PBBs)和多溴联苯醚(PBDEs)的*,限值均为1000ppm。这些有害物质会分别对肝和神经系统的发育造成毒害,同时干扰内分泌,可能致癌或引起生物性别错乱,主要应用于塑料阻燃剂。
欧盟议会和欧盟理事会于2003年1月通过了RoHS指令,全称是The Restriction of the use of certain Hazardous substances in Electn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 即在电子电气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也称2002/95/EC指令,2005年欧盟又以2005/618/EC决议的形式对2002/95/EC进行了补充,明确规定了六种有害物质的最大限量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