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延误”造成的工期拖期,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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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3分钟前

【答案】:C
[解析]如果初始延误者是客观原因,则在客观因素发生影响的延误期内,承包人可以得到工期延长。但很难得到费用补偿。

关于共同延误,自2007年以来的历年考试真题中有如下题目:

(1)(2013年考试真题)关于共同延误的处理原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初始延误者负主要责任,并发延误者负次要责任

B.初始延误者属发包人原因的,承包人可得工期补偿,但无经济补偿

C.初始延误者属客观原因的,承包人可得工期补偿,但很难得到费用补偿

D.初始延误者属发包人原因的,承包人可获得工期和费用补偿,但无利润补偿

正确答案是:C。

(2)(2014年考试真题)工程在施工合同履行期间发生共同延误事件,正确的处理方式是( )。

A.按照延误时间的长短,由责任方共同分担延误带来的损失

B.发包人是初始延误者,承包人可得到工期和费用补偿,但得不到利润补偿

C.承包人是初始延误者,承包人只能得到工期补偿,但得不到费用补偿

D.客观原因造成的初始延误,承包人可得到工期补偿,但很难得到费用补偿

正确答案是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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