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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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9 11:28
我校按照“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三位一体”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当志愿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先分科类按招生计划1:1确定预录取人选,再进行专业投档,若预录取人选中有因综合分低、志愿专业投不进且不服从调剂被退档的,则按综合分再顺延录取至额满。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排序中考生总分相同时,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包括自选综合科目)获得A等较多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优先于无专业志愿的考生按志愿专业录取。未被志愿专业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择优调剂专业录取,未被志愿专业录取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原则上予以退档。专业调剂仅限入围类别内,不得跨入围类别调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