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0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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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3分钟前
在当前货币政策紧缩和通胀压力增大的环境下,资金紧张的中小企业处境更为艰难。为应对这一情况,政府部门推出了新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政策,旨在更有针对性地扶持这些企业。2011年7月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是这一系列支持政策的起点,它首次将“微型企业”纳入划型范围,明确表示将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更大的支持。
新标准的出台解决了过去中小企业分类中个体最弱势部分难以享受优惠政策的问题。它全面修订了我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这是历史上第八次修订,涵盖了84个行业大类、362个中类和859个小类,新增了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此次修订的主要目的是解决原标准存在的缺陷,适应经济发展和行业变化,尤其是在金融危机中,小型和微型企业亟需更多的政策扶持。
特别关注的是,新标准将微型企业单独划出,明确了融资难问题的核心在于小企业尤其是微型企业。按照新规定,农林牧渔业的营业收入低于50万元、工业从业人员少于20人或营业收入低于300万元的企业被定义为微型企业,等等。未来,小型和微型企业将成为政策扶持的重点,国家将优化它们的发展环境并制定更具普惠性的政策措施。
此外,新标准还涵盖了个体工商户,这对于中小企业政策研究和实施具有重大意义。修订后的划型标准有助于建立中小企业分类统计制度,准确反映其经济状况,同时更注重解决劳动力就业问题,特别是在保障劳动生产率的同时,重点关注就业问题。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是我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根据规定明确中小企业的企业类型,完善企业制度和收税标准的规定。2011年7月4日,工信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