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间休息了一个小时,下班的时候他说加多一个小时,但却没工资合法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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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1小时前

这是不合法的,应给予加班费。
一、关于加班时间的相关规定
  1、《劳动合同法》第31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现在很多公司存在工作量严重超标的情况,员工不能按时完成工作职能加班,而公司却美其名曰自动加班,其实这是违法行为。
  2、《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对于有些特使岗位或者职业,如: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长途运输员等,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且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二、关于加班费的法律规定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加班费的标准是: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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