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彼特利润理论背景和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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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23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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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02 06:21
熊彼特,以其“创新理论”在资产阶级经济学界独树一帜,他的理论主要围绕资本主义的产生、发展和消亡展开。他的核心观点在《经济发展理论》中首次提出,随后在《经济周期》和《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和民主主义》中进一步深化,构建了以创新理论为核心的理论体系。熊彼特强调,生产技术的革新与生产方法的变革在资本主义经济中占有至关重要的地位,这是他理论的显著特色。
然而,熊彼特的分析存在局限性,他忽略了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和剥削本质。在他看来,创新的本质是创造新的生产函数,引入前所未有的生产要素和条件组合,企业家是这一创新过程的推动者,他们通过引入新组合推动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熊彼特定义的经济发展,就是资本主义社会不断实现新组合的过程,他将其描述为“创造性破坏”的动态过程。
在熊彼特的理想状态下,当社会处于他所设想的均衡循环中,企业家、创新和变动被视为不存在,企业收入与支出相等,管理者仅获得“管理工资”,不会产生利润或利息。只有在创新推动的动态发展状态下,企业家和资本才得以存在,利润和利息也随之出现。这时,企业总收入超过支出的差额,即是企业家的利润,被认为是他们实现新组合的合理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