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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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我市区(市)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重要通知,其核心目标是防范债务风险。首要原则是,所有新增的政府性债务资金必须明确其公共财政职能,主要用于基础性和公益性的项目建设,而非日常运营或竞争性项目的投资。
在债务融资方面,明确要求各区政府在新增债务之前,必须确保偿债资金来源、偿债责任以及风险防控措施的落实。这包括预先规划资金的偿还计划,明确各方的责任,并制定有效的风险防范策略,以确保债务管理的稳健性。
对于政府投资公司的经营性融资,通知强调要严格区分政策性融资,不得混淆两者。公司应建立自我约束机制,自行消化经营性融资可能带来的风险,并独立承担这些风险,坚决防止经营性风险转化为政策性风险,从而保障公共财政的稳定性和透明度。
成办发[2010]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