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公费师范生招生标准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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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4 08:37

今年,我市计划招录200名农村小学全科公费师范生,招生对象为参加普通高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高中考生。考生需在提前批次录取,培养院校为沧州师范学院,学制4年。本次培养遵循“面向农村、定向培养、定向就业、专项招聘、限期服务”的原则,旨在通过公费教育方式,精准培养一批具备农村小学各门课程教学能力的全科教师,提升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具体招生计划如下:黄骅20名、沧县25名、孟村10名、肃宁20名、任丘30名、南皮15名、海兴8名、献县25名、盐山10名、青县14名、泊头20名、新华区3名。全省范围内参加今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且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长期从教、终身从教者,填报高考志愿时可自愿报考小学全科教师培养专业。

农村全科小学教师将采取四年一贯制培养形式,学历为本科,学制为4年。其中,半年在校外小学进行实习。在校学习期间,学生免缴学费、住宿费,并享受每人每年共计8400元的生活费补助。同时,学生还可以享受其他非义务性奖学金。学生学习期满,各项考试考核合格后,将获得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

学生入学前需与培养院校和有招生计划的县级*签订协议,并由所在县级教育局、人社局、县委编办和沧州市教育局备存。毕业离校前,由沧州市人社局安排下达就业年度专项招聘计划,沧州市教育局会同沧州市人社局制订专项招聘方案,并委托培养院校组织具体招聘考试。相关县(市、区)教育部门会同*门,将按照“择优、就近、急需”的原则落实工作岗位,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编制部门根据聘用手续办理入编。

毕业生需在乡镇(不含县级*所在镇)及以下小学或教学点从事小学教育6年以上。对于不履行协议的毕业生,将追回培养费用,并要求其交纳违约金。不按时退费的,须按规定交纳滞纳金。违约情况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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