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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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规定城镇居民基本保险实行市级统筹与分级管理。所有城镇居民,如不属于城镇职工保险覆盖的学生、少年儿童、非从业城镇居民,均可自愿参保。参保范围包括0-18岁的少年儿童、低保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以及低收入家庭60岁以上老人。
参保程序要求城镇居民携带相关证件,以家庭为单位到户籍所在地的镇乡或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办理,家庭成员变化需及时办理变更。学生由学校统一办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参保缴费时间与待遇享受有明确的起始日期和等待期规定。
筹资标准根据对象不同有所区分,学生和少年儿童每人每年需缴费80元,政府补贴40元,其中部分群体享受更优惠的政策。其他城镇居民每人每年200元,政府补贴40元。所有居民的缴费需按时足额,且缴费后不退还。
管理方面,劳动保障事务所负责基金征收和兑付,财政部门负责政府补助的划拨。基金使用严格遵循国家和省规定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等。参保人员不得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和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转保政策也有所规定。
就医时,需持医保证和IC卡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按照起付标准和医疗机构等级有所不同。连续缴费年限影响报销比例,最高支付限额为每人每年4.5万元。异地就医需经批准并备案。
医疗机构需规范服务,严格执行医保政策,并公开费用项目。社保经办机构有权审核费用,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存在禁止支付的费用项目,如境外治疗、犯罪行为导致的医疗费用等。
居民需履行按时缴费、如实结算医疗费用等义务,违反规定将受到相应处罚。基金管理严格,接受财政和监察机关监督。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依据省文件精神下发的关于遵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地方政府规范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