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主材代购合同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04:23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3 08:57
(1)施工中需补货时,如甲方不能及时到乙方财务补齐货款,乙方可挪用甲方其他产品的余款补足。如甲方在乙方财务交纳的主材代购款余额不足时,乙方有权利单方终止代购行为,待余
百成装饰·精工品质
额补足后继续为甲方提供代购服务。由此造成的工程不能如期交工,则视为甲方同意工期顺延。
(2)对于一些包装类产品(如洁具等)及定制类产品(如橱柜、移门等),如果没有产品质量问题,乙方不负责退换;如确实有明显质量问题,乙方负责协调厂家解决。
(3)任何一款主材其质量只要符合国家规定的误差范围,都不能认定为质量问题,同样,任意一款主材只要符合国家规定的环保标准,也不能认定为质量问题。
(4)关于地板:由于实木地板是天然木种加工而成,其顶部与根部会存在一定色差,属正常范围,对此乙方不负责退换,甲方可需求乙方尽可能归纳铺装,并减少明显色差,乙方不负责由此造成的补货、换货及损失。
(5)因自然灾害,交通事故等造成的主材未能及时送达现场,相关工期予以顺延。
(6)主材的'生产及安装周期不在工程约定的工期内,具体的安装时间详见各产品订货单。
(7)任何双方口头承诺均视为无效,须有双方签字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