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和平解放旧西藏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0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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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3 11:33

在1959年民主改革之前,*社会长期处于一种极为黑暗、残酷的封建农奴制状态。这一*使得农奴与贵族、僧侣之间形成了严格的等级差异,农奴的地位极其低下。



据统计,占*人口不到5%的官家、贵族和寺院上层僧侣等农奴主,几乎控制了*的所有土地、牧场和牲畜资源。农奴则占据了*人口的绝大多数,超过90%。农奴主拥有农奴的人身支配权,可以随意买卖、转让、赠送、抵债或交换,使得农奴成为他们可以随意支配的私有财产。



在农奴主的压迫下,农奴的生存状况极其艰难。仅1950年的*,就有100万人口,其中没有住房的就达90万人。农奴为农奴主支付的差税种类繁多,总数达到200多种。差税占农奴户劳动量的50%以上,有的甚至高达70%到80%。农奴的劳动成果被剥夺,生活条件极为恶劣。



农奴主对农奴的剥削不仅体现在经济上,更体现在精神和人身自由上。农奴成年累月地辛勤劳动,却连温饱也难以得到保障。他们经常需要借高利贷勉强维持生活,而高利贷的年利率高达20%到30%,导致借贷者负债累累,最终只能以破产或成为农奴主的债务奴隶告终。这种制度使得农奴陷入了永远无法摆脱的困境。



此外,*地方统治者还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来维护农奴主的利益。旧*通行的《十三法典》和《十六法典》明确规定了人们在法律上的不平等地位。农奴主可以运用成文法或习惯法,设立监狱或私牢,对农奴进行残酷的剥削和压迫。无论是地方*,还是大寺庙和领主,都拥有法庭和监狱,刑罚极为野蛮残酷,如剜目、割耳、断手、剁脚、抽筋、投水等,极大地侵犯了农奴的人身自由和尊严。


扩展资料

长期以来,*实行“政教合一”的封建领主专政制度,其代表人物是*喇嘛等宗教上层人士。比欧洲中世纪的制度还要黑暗的封建农奴制度已经在雪域高原上延续了上千年。经过许多斗争和工作,挫败了美英等阻挠谈判的阴谋。以阿沛·阿旺晋美为首的*地方*代表团,终于在1951年4月下旬抵京谈判,并于5月23日签署了《**和*地方*关于和平解放*办法的协议》,共1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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