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复议决定不服还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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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23 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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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4 08:54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可以了解到,我们对行政决定不服,可以选择复议,也可以选择诉讼,那么对复议决定不服还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吗?
网友咨询:
对复议决定不服还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吗?
律师解答:
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还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对属于人民*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提起诉讼。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律师补充:
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起诉应当向人民*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人民*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人民*既不立案,又不作出不予立案裁定的,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起诉。上一级人民*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立案、审理,也可以指定其他下级人民*立案、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