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心理学》学习笔记二十八——卡特尔的特质因素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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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23 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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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0-30 04:40
在人格心理学的第六编中,卡特尔的特质因素论占据重要地位。他提出了对人格的深刻理解,认为人格是对个体在特定情境下行为预测的框架。
卡特尔强调,特质是构成人格结构的基本元素,它们是行为的内在基础,使个体在不同情境中展现出一致的行为。他赞同奥尔波特的稳定性与预测性特质观点,但提出了独特见解:根源特质需通过因素分析揭示,大部分共同特质在个体间存在差异;他推崇心理分析理论,强调人格动力与结构的区分,并明确界定了两者界限。
卡特尔的人格结构理论将特质划分为个体特质和共同特质,以及表面特质与根源特质。表面特质是可观察的,而根源特质则是行为背后的驱动力。16PF问卷中的16种因素,如乐群性、聪慧性等,展示了个体在不同特质维度上的表现和差异。
在特质分类上,卡特尔区分了体质特质(遗传决定)与环境特质(后天习得)。能力特质决定任务完成效率,气质特质影响个体反应速度和情绪强度,而动力特质则驱动个体行为风格,如“能”、“外能”和辅助特质,如情操和态度,它们共同塑造了个体独特的人格特质图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