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纪平受贿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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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23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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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至2009年期间,王纪平利用担任市地税局局长之便,为他人在工程承揽、产品采购、工作调动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款物共计价值435万余元。受贿详情如下:
- 2002年至2008年1月期间,接受其弟王亚平转达的请托,为王福增和王万通的公司承揽工程提供帮助。为此,王纪平通过其弟先后收受王福增给予的人民币80万元和王万通给予的人民币10万元。
- 2002年至2008年期间,为赵耘经营的公司承揽市地税局多项产品采购及服务业务提供帮助。为此,王纪平通过其子王汉清,先后收受赵耘实际控制的公司给予的人民币70万元和一枚价值9万元的钻戒。
- 2003年至2004年期间,接受周小红的请托,为北京深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承揽市地税局计算机设备采购业务提供帮助。为此,王纪平通过其妻邓建军收受周小红给予的美元1万元(折合人民币82768元)。
- 2003年至2009年1月期间,接受钟小春的请托,为创意未来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北京艺城园装修设计有限公司、北京北方建磊装饰装修有限公司承揽市地税局项目提供帮助。为此,王纪平先后收受钟小春给予的储蓄卡,金额分别为12万元和50万元。
- 2005年至2006年10月期间,接受赵耘转达的请托,为山东浪潮商用系统有限公司下属的北京通软科技有限公司承揽市地税局及各区、县局采购微软软件产品业务提供帮助。为此,王纪平通过其子王汉清收受该公司转来的人民币76万余元。
- 2006年至2009年期间,接受毕林枫的请托,为毕然的工作调动提供帮助。为此,王纪平收受毕林枫给予的价值120万元的“伯乐相马”玉雕件一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