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条例条款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10:03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4 00:48
为了加强安徽省城乡规划管理,促进可持续发展,根据相关法律,制定条例,规定了城乡规划与建设活动的监管内容和范围。规划需遵循科学发展和城乡统筹原则,注重资源保护与文化遗产的保护,规划编制和管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规划依法批准后是建设的依据,不得随意修改。
各级*负责规划管理工作,鼓励科技应用并表彰优秀表现。城乡规划委员会负责审查草案,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具体执行,确保规划的依法编制和审批。城镇和村庄规划需经*审议,以确保公众参与和决策的合法性。各类规划有强制性内容,如城镇体系规划涵盖建设区管制和资源保护,城市、镇规划涉及用地规模和环保指标,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定用地性质和容积率等。
修建性详细规划需*或建设单位编制并报上级审定,专业规划按国家规定报批。城乡规划需依法公告并征求公众意见。规划编制由资质单位执行,遵循国家标准,实施时考虑经济社会发展和资源环境因素,有序进行。*注重基础设施和民生建设,如供水、供电和学校等,满足村民生产和生活需要。
对于选址意见书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申请,有明确的审批程序和期限要求。乡、村庄规划区建设需提交相关文件并经审查,许可证管理严格,确保建设合规。
条例强调规划的定期评估和公开,*对违法建设有责任处理,违规行为将受到问责和处罚。城乡规划信息的公开和监督机制确保了规划执行的公正性和有效性。自2011年3月1日起,该条例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