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2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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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中堂吉诃德的籍贯在拉•曼却的一个村上。他经济地位低下,朋友不多,生活单调而无聊。但他对骑士小说有超乎寻常的爱 好,爱不释手,津津有味,以致忽略了管理家产。并且变卖地产去买书,把能弄到手的骑士小说全搬回家。他有自己最欣赏的名作家,欣赏他的语言。他还对骑士小说中的情节有自己的看法,甚至还想自己动手去续写未完成的情节。和周围的人谈话他也离不开骑士小说,经常争论谁是最杰出的骑士。由于他沉浸在骑士小说中,少睡觉,多读书,以致脑汁枯竭,失去了理性,深信小说中荒唐的故事都是千真万确的,是世界上最真实的信史。因此,他要付诸行动,变想象为现实。他要做游侠骑士,并为此做了充分准备。他做游侠骑士的目的也很明确:消灭一切暴行,承当种种艰险,将来功成业就,名传千古。一方面为自己扬名,一方面为国家效力。为了做骑士,他做了三件准备工作:第一件,准备了一套盔甲。这套盔甲是曾祖传下的,放在角落里没人理会,已经生锈发霉。第二件,准备了一匹马。它的马蹄子干裂,皮包瘦骨,毛病百出。但他自己认为是世界上最好的马,名人骑的骏马都比不上他这匹马。于是要给马取个又显赫又响亮的名字。经过反复思考、斟酌,他给自己的马取名“驽驿难得”。第三件,为自己取了一个中意的名字。想了八天,取名‘‘堂吉诃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