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是什么的核?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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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9 22:04

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之一。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关键。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生态市建设为载体,通过辩证思维,我们努力探索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在实际工作中,必须认识到良好的生态环境与经济繁荣是人类追求的两大目标,也是相互制约、相互统一的两个方面。在二者的关系上,我们应该辩证对待,不可偏废其一。

加快经济发展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首要任务。丽水作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被誉为“秀山丽水·浙江绿谷”和华东地区最大的“天然氧吧”,居于浙江省生态屏障的地位。近年来,我市在生态环境保护上取得了显著成绩,整体生态环境质量在全省领先。这不仅得益于长期以来的生态保护努力,更在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人们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变和文明理念的提升。因此,我们不能机械地、简单地就保护谈保护,而应该在坚持经济增长优先的基础上,通过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推动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并将推动经济的跨越式发展与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有机统一起来。

防止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对立起来,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关键。一方面,我们不能因为“秀山丽水”而陷入贫困,贫穷是环境破坏的最坏污染。早在1972年,美国学者芭芭拉·沃德和勒内·杜博斯就指出,“贫穷是一切污染中最坏的污染”。只有在巨大的生存压力下,环境才能得到有效的保护和发展。另一方面,我们决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来谋求经济发展。破坏性、掠夺性甚至毁灭性地搞建设,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发展。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告诫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界的胜利。每一次胜利,在第一步都确实取得了我们预期的结果,但是在第二步和第三步却有了完全不同的、出乎预料的结果,常常把第一个结果又取消了。”历史发展到今天,重温并牢记恩格斯的警示,对于我们谋求更快更好的发展具有深远意义。

科学地、理性地保护环境,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极为重要的保障。在人类活动特别是经济活动中,可能会带来污染,关键在于如何控制环境污染,如何改善环境质量,并使之与环境承载力相适应。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应该是:环评首先要达标,必须严格执行规划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污染要可控而不能失控,并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技术、装备水平的提高,不断提高治污能力。简而言之,在加快发展的过程中重视环境保护,通过环境保护、污染治理创造更好的加快发展的环境,从而更好地为生产力的发展增添后劲,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相统一的基础上形成良性循环。

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必须以建设生态市为载体。按照可持续发展理论以及生态学、生态经济学原理,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指标和社会发展指标特别是人文指标、资源指标、环境指标,力求经济高效、社会和谐、生态良性循环,就必须扎实推进生态市建设。生态市建设不仅是深入实施“八八战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建设生态省、建设“绿色浙江”战略部署的必然要求,也是丽水加快发展的有效推动和必然选择。当前,我们需要重点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强化建设生态市的产业支撑。着眼于推进“八八战略”在丽水的具体实践,近年来,我们完善并提出了“生态立市、工业强市、绿色兴市”发展战略,把合力兴工、开放推动作为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努力走出一条符合丽水实际的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道路。在实际工作中,着力抓好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结合、发展资金技术密集型产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的结合、引进外地产业与培育本地产业的结合,加快有丽水特色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通过产业集群的培育、产业结构的优化、产业层次的提升来推动经济发展,为生态立市、绿色兴市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发展循环经济应当成为建设生态市极为重要的理念,在把握和运用生态学规律的基础上,将经济活动组织成为“资源—生产—消费—再生资源”的反馈式流程,努力实现“低开采、高利用、低排放”,最大限度地利用进入生产和消费系统的物质和能量,提高经济运行的质量和效益,从而达到经济发展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相协调,并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的目标。关键工作之一是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因地制宜地开发和利用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引导企业从源头上削减污染、实行全过程控制污染,把节约资源、降低消耗、保护环境放在突出位置。

统筹城乡生态建设。基础工作在于促进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进一步转变,切实抓好废气、废水、废料的无公害处理,并通过资源的循环利用和深加工增值来拉长产业链。至关重要的是,自然环境不能随意破坏,“地不能乱占”,必须坚决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切实保护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树不能乱砍”,必须加强林业生态体系建设,确保森林资源长大于消;“矿不能乱采”,必须强化矿产资源管理,全面推进矿山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与治理;“水不能乱截”,必须切实加强河流生态保护,促进水电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营造最佳的人居环境。坚持以人为本,要求我们不仅要建设良好的生态环境,更要营造最佳的人居环境。必须高度重视中心城市、中小城市、中心镇的规划,加大投入和建设力度,尤其要加大污染治理基础设施建设的力度,不断完善与提升城市功能。同时,要按照城乡一体化、以城带乡的要求,以“欠发达乡镇奔小康”工程、 “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 “康庄工程”、 “万里清水河道”工程、 “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等一系列工程为载体,建设好农村新社区。只有这样,才能逐步把丽水建设成为宜人学习、宜人居住、宜人创业并充满活力的、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和谐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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