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民俗服饰禁忌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2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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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31 19:40

厦门民俗中,服饰方面有着诸多禁忌。在逢年过节等喜庆日子,人们忌穿纯白或纯黑的衣服,认为这不吉利。相反,在参加丧葬或服丧期间,则禁止穿红装、彩服或花衣裳,否则会被众人谴责。穿披麻带孝的服装者,也不宜随意出入他人的住宅。

民间丧葬中,有一项“套衫”习俗,即给死者穿衣时,不能直接穿上,而是让孝男或亲属先反穿在自己身上,再脱下一次性穿上死者。因此,平时人们忌讳反穿衣服,因为这被认为是不吉利的,意味着在诅咒亲人的死亡。据说,“套衫”者戴竹笠,踏竹凳,这是出于“不戴清朝天,不踏清朝地”的遗意。过去,死者使用的衣冠为明代服饰,体现了“生从清,死从明”的历史概念,但这一观念随时代发展已被摒弃。

厦门服饰的其他禁忌还包括:忌讳晾晒干的衣服未经叠好就直接穿上。忌讳夜间在露天晾晒衣服,白天晾晒的衣服未干也不能在露天过夜,必须移入室内。忌朝北晾晒衣服。忌将妇女的裙裤晾晒在通道上,更忌男性从其下方经过。忌在穿着时缝补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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