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拘留的人,在拘留期间能正常探视么?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2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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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3 11:51

  刚刚拘留的人,在拘留期间一般不能正常探视。但是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虽然法律规定,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但是如没有特殊情况,为不影响办案,一般不会批准会见的。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人民*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 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3 11:51

正常情况下能探视,但要经过*机关同意,*机关不同意的,应当说明理由,理由不正当的不能拒绝会见。交什么钱,是暂缓执行或取保侯审的保证金吧,交保证金可没有时间上的规定,但同不同意还得要*机关说得算,如果违法犯罪行为不是很严重,是可以保出来的。答案补充可以暂缓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 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答案补充*机关同意,也就是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交什么伙食费,不用交的,你交了也可能吃不上好东西的,一般拘留所对所带金额都有*,钱多了不行。拘留所的伙食也就是那样了,比较差了,反正就10天,挺住吧,很快就过去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3 11:52

  在行政拘留期间,亲近属可以探视的。
  法律规定:《拘留所条例》第二十六条 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的会见权利。被拘留人应当遵守拘留所的会见管理规定。
  会见被拘留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在拘留所的会见区进行。
  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师会见被拘留人还应当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3 11:52

一般是不 能探视的,按法律规定只有在*作出判决之后才能探视,但你可以请律师去帮你 看一下,要不就 等到判决以后。要是小事的话,就等到24小时以后吧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3 11:53

可以探视·但要交伙食费·粗粮300·细粮500·最好在给送点日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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