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2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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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1 23:18
在婚姻中,存在特定过错行为的一方称为过错方。这些过错行为包括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以及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若这些行为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过错方给予赔偿。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当存在以下情形导致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重婚、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以及有其他重大过错行为。这一条款旨在保护无过错方的权益,确保其在因过错方行为而导致的离婚中得到公正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