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股清算交收有何规定?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2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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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4 15:42

B股清算交收规则分沪市与深市。沪市规则为T+3清算交收,但允许投资者在成交日进行反向卖出,即T+0回转交易。然而,由于采用有形席位交易方式,券商难以获取实时成交信息,T+0回转交易受限。卖出股票所得款项,各券商通常允许次日交割确认成交后即能再买入股票,但资金转账需在T+4日完成。

深市B股清算交收程序如下。交易所当日收市后将所有B股交易记录传输至深交所的B股结算系统,转化为一类指令,于T+1日执行对盘,即核对成交信息。若内容不符,深交所需在T+1日上午12点前通知结算会员。结算会员需在T+2日14点前反馈更正指令。T+2日,深交执行二类指令配对,根据指令内容完成配对,并于T+2日上午12点前通知结算会员内容不符的情况。结算会员同样需在T+2日14点前反馈更正指令。T+2日15点后,深交执行资金试交收,确定结算会员T+3日应交收的资金净额。资金试交收完成后,所有交收数据不得更改。T+3日,深交进行股份交收,记加或记减投资者股份账户与结算会员的股份总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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