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十级伤残,工伤,在台州路桥上班,工资4000左右,试用期内,有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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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24 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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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6 05:25
1、医疗待遇:住院伙食补助由工伤保险基金按当地的标准支付,需要护理,单位没出人护理的,单位需按当地标准支付护理费。
2、停工留薪期待遇:治疗工伤需要确定停工留薪期,通常由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出具意见,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一般不超过12个月。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
计算:4000左右X停工留薪期月数=
3、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为伤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如果你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4000左右
计算:4000左右X7=28000左右
4、如果解除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照浙江省规定的标准,以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十级为7个月和2个月,2011年浙江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2977.58元
计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2977.58X2=5955.16元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2977.58X2=5955.16元
如果不解除劳动关系,赔偿是1、2、3项相加。
如果解除劳动关系,赔偿是1、2、3、4项相加。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6 05:26
你可以享受如下工伤待遇:(1)医疗保险待遇,只要你住院所花费用符合工伤保险目录,就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2)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3)生活护理费(如需),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4)辅助器具费;(5)停工留薪待遇,在停工留薪其内,你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你单位按月支付;(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即7个月的本人工资;(7)如果你的劳动合同期满或者你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那么你还可以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你单位支付)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建议你看一下《工伤保险条例》2012年版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6 05:25
1.首先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支付,工伤治疗、康复期间的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2.工伤赔偿:
(1)如果你继续在单位工作,不辞职的话,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0级工伤为7个月本人工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如果你选择辞职不干了的话,在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同时,还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具体的金额有你们当地制定,你可以拨打12333咨询一下你们当地劳动部门。
3.如果你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6 05:20
1、医疗待遇、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2、10级工伤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的你的工资,将来离职的话,还可以主张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