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公害冬枣生产法无公害冬枣产品质量卫生标准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0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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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4 05:57

无公害冬枣生产法旨在确保冬枣产品的质量和卫生标准,遵循GBl8406.2-2001的规范,以保障消费者的健康与安全。在重金属及其他有害物质的限量方面,冬枣需符合以下标准:砷含量不得超过0.5mg·kg-1,汞含量不得超过0.01mg·kg-1,铅含量不得超过0.2mg·kg-1,铬含量不得超过0.5mg·kg-1,镉含量不得超过0.03mg·kg-1,氟含量不得超过0.5mg·kg-1,亚硝酸盐(以NaNO2计)含量不得超过4.0mg·kg-1,硝酸盐(以NANO3计)含量不得超过400mg·kg-1。



在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方面,冬枣生产过程需严格遵守,确保农药残留对消费者健康无害。禁止检出马拉硫磷、对硫磷、甲拌磷、甲胺磷、久效磷、氧化乐果、甲基对硫磷、克百威等农药。同时,水胺硫磷的残留量不得超过0.02mg·kg-1,六六六的残留量不得超过0.2mg·kg-1,滴滴涕的残留量不得超过0.1mg·kg-1,敌敌畏的残留量不得超过0.2mg·kg-1,乐果的残留量不得超过1.0mg·kg-1,杀螟硫磷的残留量不得超过0.4mg·kg-1,辛硫磷的残留量不得超过0.05mg·kg-1,百菌清的残留量不得超过1.0mg·kg-1,多菌灵的残留量不得超过0.5mg·kg-1,氯氰菊酯的残留量不得超过2.0mg·L-1,溴氰菊酯的残留量不得超过0.1mg·kg-1,氰戊菊酯的残留量不得超过0.2mg·kg-1,三氟氯氰菊酯的残留量不得超过0.2mg·kg-1。



通过实施严格的无公害冬枣生产法,可以有效控制冬枣中的重金属、有害物质及农药残留,确保消费者能够享用到健康、安全、高质量的冬枣产品。


扩展资料

生产基地必须选择在生态环境良好,无或不直接受工业“三废”及农业、城镇生活、医疗废弃物污染的农业生产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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