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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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7 19:16
关于道路养护车辆、工程作业车在通行方面享有哪些便利条件,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四条作了规定:“道路养护车辆、工程作业车进行作业时,在不影响过往车辆通行的前提下,其行驶路线和方向不受交通标志、标线限制,过往车辆和人员应当注意避让。”之所以这样规定,主要是为了给道路养护车辆、工程作业车进行作业提供必要的条件。为保证道路的正常使用和提高道路质量,需要对道路进行经常性的保养、维修,道路的养护维修单位应当按照道路养护维修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定期对道路进行养护、维修,保证道路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我国的公路法和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对此也有相应的规定。如公路法第三十九条:“公路养护车辆进行作业时,在不影响过往车辆通行的前提下,其行驶路线和方向不受公路标志、标线限制;过往车辆对公路养护车辆和人员应当注意避让。”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城市道路养护、维修的专用车辆应当使用统一标志;执行任务时,在保证交通安全畅通的情况下,不受行驶路线和行驶方向的限制。”这里所说的“道路养护车辆”,是指除洒水车、清扫车以外其他用于道路养护维护作业的专门车辆,如除雪车辆等。“工程作业车辆”,主要是指道路养护工程施工的作业车辆,如挖掘机、压路机、平地机等。应当注意的是,这些车辆作业时,在不影响过往车辆通行的前提下,享有行驶路线和方向不受交通标志、标线限制的权利。如果道路养护车辆施工,影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时,应当在施工路段两端设置明显的施工标志、安全标志;需要其他车辆绕行时,需要在绕行路口设置标志;不能绕行的,必须修建临时道路,保障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