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01:19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6 06:33
像你这样的情况我们这有过,这样做的风险很大,因为公证是可以单方毁约的,所以你这个公证其实没有多大的保障,如果他单方毁约的话,房产证又是他名字,按揭也是他还的,他到时大可不把房子交给你,就算你去告他也很麻烦,而且不一定能拿回全部的钱。最好别为了一时的小利而埋下这么大的隐患,建议你还是通过正常的途径把手续办下来。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6 06:26
双方签订一个房产合同,以合同为主,约定时间在做公证。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6 06:31
你好,首先要跟你说的是,你的这种做法虽然看上去是省了一些利息,可是这样做,风险很大,你是否想过万一房主有什么变卦的话,你怎么办?就算是去采取一些补救措施,那也很麻烦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6 06:30
理论说应该没问题,但是我觉得还是小心为好,你们做公证的时候一定要是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