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球比赛中,遇到下列情况判谁胜1分?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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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1 01:07

网球比赛遇到下列情况时,判对方胜1分:

1、发球员连续两次发球失误或脚误时。

2、接球员在发来的球没有着地前球触及自己的身体及所穿戴的衣物时。

3、在球第二次落地前未能还击过网时。

4、还击球触及对方场区界线以外的地面、固定物或其它物件时。

5、还击空中球失败时。

6、在比赛中,击球员故意用球拍拖带或接住球,或故意用球拍触球超过一次时。

7、“活球”期间运动员的身体、球拍(不论是否握在手中)或穿戴的其它物件触及球网、网柱、单打支柱、绳或钢丝绳、中心带、网边白布或对方场区以内的场地地面。

8、还击尚未过网的空中球(过网击球)。

9、除握在手中(不论单手或双手)的球拍外,运动员的身体或穿戴的物体触球。

10、抛拍击球时。

11、比赛进行中,运动员故意改变其球拍形状。

扩展资料:

网球比赛胜局:

1、运动员每胜一球得1分,先胜4分者胜一局。

2、遇双方各得3分时,则为“平分”(deuce)。“平分”后,一方先得1分时,为“接球占先”(advantage  serve)或“发球占先”(advantage)。

3、占先后再得1分,才算胜一局。(其中得1分为fifteen,2分为thirty,3分为forty)

在每盘的局数为6平时,进行决胜局,先得7分为胜该局及该盘,若分数为6平时,一方须净胜2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网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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