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专利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第四章 贷款申办程序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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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5 14:36

无锡市的专利权质押贷款流程在第四章详细规定。首先,借款人需准备专利证书以及经承贷银行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价值评估报告等必要材料(第十条),然后将这些材料递交给无锡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服务中心进行初步审核,通过后会将申请推荐给无锡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并由其出具推荐意见并盖章(第十一条)。


接着,借款人需携带科技局的推荐意见以及商业银行所需的其他文件,向商业银行正式申请贷款。在贷款合同签订并生效后的20天内,无锡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会负责办理专利权质押合同的登记或鉴证,并将办理情况通报给科技局,此时贷款人才能发放贷款(第十二条)。贷款发放情况还需定期向人民银行无锡市中心支行报告。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存在以下情况的借款人将无法申请专利权质押贷款:专利申请尚未获得专利权、专利权已被宣告无效或终止、专利权有效期已过或贷款期限超出有效期、专利权归属权不清或涉及民事或行政纠纷,以及违反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第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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