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红柿可食用的发现者是谁?我好像听说过那个故事,谁能简述一遍...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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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8分钟前

西红柿是生长在南美洲秘鲁国家森林里的一种野生植物,原名“狼桃”。当地传说狼桃有毒,吃了狼桃就会起疙瘩长瘤子。虽然它成熟时鲜红欲滴,红果配绿叶,十分美丽诱人。但正如色泽娇艳的蘑菇有剧毒一样,人们还是对它敬而远之,未曾有人敢吃上一口,只是把它作为一种观赏植物来对待。到了十六世纪,英国有位名叫俄罗达拉的公爵在南美洲旅游,很喜欢番茄这种观赏植物,于是如获至宝一般将之带回英国,作为爱情的礼物献给了情人伊丽莎白女王以表达爱意,从此,“爱情果”、“情人果”之名就广为流传了。但人们都把番茄种在庄园里,并作为象征爱情的礼品赠送给爱人。过了一代又一代,仍没有人敢吃番茄。到了十七世纪,有一位法国画家曾多次描绘番茄,面对番茄这样美丽可爱而“有毒”的浆果,实在抵挡不住它的诱惑,于是产生了亲口尝一尝它是什么味道的念头,因此,他冒着生命危险吃了一个,觉得甜甜的、酸酸的、酸中又有甜。然后,他躺到床上等着死神的光临。但一天过去了,他还躺在床上,鼓着眼睛对着天花板发愣。怎么?他吃了一个像毒蘑一样鲜红的番茄居然没死!他咂巴咂巴嘴唇,回想起咀嚼番茄那味道好极了的感觉,满面春风地把“番茄无毒可以吃”的消息告诉了朋友们,他们都惊呆了。不久,番茄无毒的新闻震动了西方,并迅速传遍了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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