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假房产证。向朋友借两万元。属于诈骗罪吗?属于诈骗要判多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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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24 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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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5小时前
1、使用假房产证为担保,向朋友借款两万元的,构成诈骗罪。
2、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3、使用假房产证作为担保,即为虚构事实的行为;因为其虚构事实的行为,而欺骗他人,他人因为错误认识而处分自己的财产(交付借款)的,即属于诈骗。同时,其使用虚假房产证骗取借款的行为,主观上可认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故该行为符合诈骗罪的犯罪构成。
4、当然,如果确实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暂时周转几天,就归还借款的),不构成诈骗罪。
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