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行业协会条例第五章 协会管理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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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行业协会条例的第五章着重于行业协会的管理与支持。县级以上政府需扶持行业协会的发展,给予财政预算专项扶持资金,支持协会的自主运营和独立活动,如制定行业政策、规划和标准等。


政府实行购买行业协会服务制度,将一些公共服务职能委托给协会,如经济分析、数据统计、安全生产培训等,并需支付相应的费用。社团登记管理机关负责对协会进行评估,以提升其规范性和公信力,评估过程免费且结果公开。


协会的资金来源多元化,可以通过会费、捐赠、资助和服务收费等方式筹集活动经费。对于可能的收费行为,如履行政府职能或提供有偿服务,必须遵循相关法规,公开收费依据和标准。非经营性培训收费可以申请财政票据。


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需经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民主投票决定。协会需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和监督机制,财产使用需公开透明,不得分配给个人。同时,强调信息披露、会务公开,以及诚信建设,保障工作人员的权益和社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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