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16:17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4 20:56
1、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公安局立案后,应当给报案人《立案通知书》等书面的立案通知。所以你主动咨询是否立案是正确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4 20:59
根据规定公安局立案当事人有被告知的权利的,但是像扒窃这种比较难解决的案件,除非数额特别巨大,公安局是很少立案的。当然原因大家心知肚明。。。本人常住南京,对那里的公安人员的办事效率实在不敢恭维。。。。对于这种公安局长期不予立案最好的办法应该是拨打市长热线12345有专人接听或者找其他部门反应。。不过据我所知现在南京市政府任然没有开通市长专线。。。。所以楼主要做好此事被公安不了了之的心理准备。。。大家同是纳税人。。唉。。。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4 20:59
按照法律规定,应该告知。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4 20:57
如果没有认识人的话,你应该“查”不到公安局是否立案,而且据传说,公安局立案与否和钱没有啥关系,P们的人员很紧张,还得做别的事情,你被盗了的话,就等着那个小偷被当场抓获的时候自己把自己倒出来,恰好有你的钱包在身上,然后警察才会给你打电话的,你也知道了,这种情况的可能性微乎其微拉。诸如盗窃警察是没办法单纯破案的,首先没有线索,只知道地点的话,那么多小偷,怎么知道哪个是偷你的那个?就算抓的是偷你的那个,他不承认,谁也没办法。盗窃只能抓现行,阿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