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性认识感性认识的形式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1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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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性认识的三种形式:感觉、知觉和表象,构建了人对事物的初步理解。感觉,作为感知的起点,是主体感官对环境刺激的直接反映,涉及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机体觉等。视觉通过可见光线转化为神经过程,听觉则由声波激发。感觉是一个分析器系统共同作用的结果。



知觉则在感觉的基础上,对事物进行综合分析,形成整体映像。它并非简单地将感觉信息相加,而是基于经验和知识对感觉特征和外部联系进行分析和综合,揭示事物的主要外部特征和整体联系。知觉的整体结构为形成表象提供了基础。



表象是过去感知事物的外部形象在意识中的保留、再现或重组。它分为记忆表象和想象表象,按概括程度分为个别表象和一般表象。表象不是知觉的简单复制,而是对最具有代表性的、对实践至关重要的特征的再现。它体现了对事物功能和意义的理解和概括,成为大脑皮层中稳固联系的组成部分。



从感觉过渡到知觉,再到表象,是认识从表面特征到完整形象、从当下感知到印象保留和概括再现的过程。这一过程展现出认识从部分到全体、从个别到一般、从直接到间接的演变。然而,这些感性认识形式仅描述了事物的表面特征,未能揭示事物的本质。


扩展资料

人们在实践过程中,通过自己的肉体感官(眼、耳、鼻、舌、身)直接接触客观外界,引起许多感觉,在头脑中有了许多印象,对各种事物的表面有了初步认识,这就是感性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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