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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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文报告是一种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和回应询问的正式文书,通常在事情发生后或进行中撰写。这类报告不需要上级的正式回复,篇幅较长。与总结和调查报告相似,报告在写作上有所共通。在许多单位,部门总结在会议中也会被当作报告使用。
报告的结构通常包含以下几个部分:
正文部分,根据内容分为两种主要类型:
报告的写作以事实为基础,注重叙述,同时结合议论。结尾部分,常见的表达有“特此报告”或“以上报告如无不妥,请批转各地执行”,有时不写,如有附件,处理方式与请求相似。最后,报告由发文机关或个人签名,并注明发文日期,加盖公章。
行政公文,是公务文书的简称,是人类在治理社会、管理国家的公务实践中使用的具有法定权威和规范格式的应用文。它是特殊规范化的文体, 具有其它文体所没有的权威性,有法定的制作权限和确定的读者,有特定的行文格式,并有行文规则和办理办法。 我国公文一律按照国务院办公厅1987年2月18日发布、1993年11月修订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写作和办理。行政公文与应用写作密切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