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1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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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全面评估化学致癌物的潜在风险,试验设计需尽可能涵盖多种遗传学终点,这些终点反映了致癌物对遗传物质的潜在损害。遗传毒性致癌物的机理复杂,可能通过多种途径影响DNA的完整性、重组、序列改变、染色体结构和数目变化。ICPEMC在1983年将其划分为五个类别,其中基因突变(第3类)尤为重要,而染色体结构和数目变化则属于第4和第5类。
在试验组合中,通常选择一项测试来代表每个遗传学终点,这样只要一项结果呈阳性,就可认定该物质具有致突变性,可能具有遗传毒性致癌作用。阳性结果越多,致癌的可能性越大。在试验设计中,优先选择体内试验,因为它们能提供更接近真实环境的反应。
我国食品安全毒理学评价程序中,致突变试验组合包括体外和整体试验。体外部分,Ames试验是强制执行的项目。整体试验则允许在微核试验、骨髓细胞染色体畸变检测,或者显性致死试验和睾丸生殖细胞染色体畸变分析中任选一项进行。
化学致癌物指凡能引起动物和人类肿瘤、增加其发病率或死亡率的化合物。例如:黄曲霉毒素、苯并芘及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