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不出庭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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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24 0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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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08 20:21
律师不出庭如果没有对案件有实际上的影响,不用追究律师的法律责任,如果造成了损失可以要求律师赔偿造成的损失,并且终止和律师的委托关系,要求律师返还相应的代理的费用。 如果没有对案件结果造成实际影响,也可以不予追究责任。也可以与其终止委托关系,要求赔偿实际造成的损失。返还律师代理费。
法院一定会通知双方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参加庭前会议。因为庭前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解决争议焦点,进行证据交换,律师在庭前会议上会起到很大的作用。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人民法院对受理的案件,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当事人没有争议,符合督促程序规定条件的,可以转入督促程序;
(二)开庭前可以调解的,采取调解方式及时解决纠纷;
(三)根据案件情况,确定适用简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
(四)需要开庭审理的,通过要求当事人交换证据等方式,明确争议焦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二十四条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四项规定,人民法院可以在答辩期届满后,通过组织证据交换、召集庭前会议等方式,作好审理前的准备。
第二百二十五条 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庭前会议可以包括下列内容:
(一)明确原告的诉讼请求和被告的答辩意见;
(二)审查处理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的申请和提出的反诉,以及第三人提出的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
(三)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决定调查收集证据,委托鉴定,要求当事人提供证据,进行勘验,进行证据保全;
(四)组织交换证据;
(五)归纳争议焦点;
(六)进行调解。
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答辩意见以及证据交换的情况,归纳争议焦点,并就归纳的争议焦点征求当事人的意见。
律师的不出庭的法律责任根据实际的情况有不同的法律责任,律师还有但是人需要参加庭前的会议,庭前的会议包括审查处理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的申请和提出的反诉,组织交换证据,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决定调查收集证据,委托鉴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