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学而1.12:礼之用和为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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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24 0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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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子论道,强调“礼之用,和为贵”,即礼的根本在于追求和谐秩序。先王制定礼法,其目标即在于通过礼达成和谐。然而,过分强调礼的形式,不论大小事务都遵循礼,而忽略了“和”的本质,是行不通的。另一方面,若一味追求和顺,而不以礼加以节制,同样难以持久。礼是手段,和是目标,两者需平衡,既要遵循礼,又要以和为纽带,否则可能导致社会秩序的破裂或过于随意。
春秋时期的“礼”,不仅是社会规范,还在于通过差异建立秩序,防止无序和冲突。孔子的“克己复礼”,即复归这种以差异建立秩序的礼,但“和”并非绝对平等,而是以不平等达成相对的和谐。真正的平等是理想化的“大同”,孔子提倡“君子和而不同”,意味着在差异中寻求和谐。
对于本章的解读,有两种主要观点:一是从制礼角度强调和谐目标,一是从实践角度强调礼与和的结合。无论是从哪个角度,核心都是强调礼与和谐的平衡,以及礼在社会秩序中的关键作用。
历代注释者对这一章节提供了丰富的解读,从汉学、宋学到后世学者,他们对“礼”与“和”的关系进行了深入的探讨,揭示了礼乐相辅相成,既要尊重礼的规定,又需保持人情的和顺,否则将导致社会秩序的失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