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养老保险在年满60周岁后是如何领取?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03:30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小时前
农民工解除合同后养老保险关系如何处理:
参加养老保险的农民合同制职工,在与企业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保留其养老保险关系,保管其个人账户并计息,凡重新就业的,应接续或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对迁异地农民工也可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根据农民合同制职工本人申请,将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凡重新就业的,应重新参加养老保险。农民合同制职工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可按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其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如果想要提取可由单位经办人持你的社保卡,并且由你本人出具不再投保的申请证明,确认后才能提出来,并且以前的工作年限就没有了。一般不给提的可以暂停,换工作的时候可以接着累计缴费。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所购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当向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核实后持有关证明材料,到登记专柜审核后,到存取专柜办理提取手续。职工住房公积金实行封存管理的,经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核同意后,可以办理提取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