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监管指引第四章 零售风险暴露风险分池体...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03:40

我来回答

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6分钟前

商业银行在内部评级体系监管指引中应建立零售风险暴露的风险分池体系,确保对每笔零售风险暴露进行准确可靠的区分,并分配到相应的资产池中。商业银行应制定书面政策,详细说明对特殊零售风险暴露的处理方式,包括不再推广但仍然存续的产品、暂无风险分池方法和标准的新产品等。分池政策需要同时反映债务人和债项的主要风险特征,同一池中零售风险暴露的风险程度应保持一致,包括债务人的收入状况、年龄、职业、客户信用评分、地区等因素以及债项的抵质押方式、抵质押比例、担保、优先性、账龄等。商业银行应确保每个资产池中汇集足够多的同质风险暴露,并能够用于准确、一致地估计该池的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暴露。在确保有效区分风险的前提下,商业银行应选择可靠的风险因素进行风险分池,这些因素应同时用于零售业务信用风险的管理。商业银行可以灵活地选择风险分池方法,但应保证分池的稳定性和一致性。商业银行应将零售风险暴露分为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合格的循环零售风险暴露和其他零售风险暴露三类,并对已违约和未违约的零售风险暴露分别进行风险划分。对不同国家的零售风险暴露,商业银行应分别进行风险划分,但若能证明不同国家零售风险暴露风险具有同质性,经监管部门认可,可不单独分池。商业银行应保证债务人和债项在资产池之间保持合理分布,避免单个池中零售风险暴露过于集中,若单个资产池中风险暴露超过该类零售风险暴露总量的30%,商业银行应向监管部门证明该资产池中风险暴露具有风险同质性,并且不会影响估计该池的风险参数。商业银行应根据数据情况,选择适合本银行实际的分池方法,可以利用单笔风险暴露的评分、账龄等风险要素,或利用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暴露等风险参数进行分池。对于数据缺失的零售风险暴露,商业银行应充分利用已有数据,并通过风险分池体系的设计弥补数据不足的影响。商业银行应确保不同业务线、部门和地区的零售风险暴露分池标准一致,确保风险分池的标准与零售业务管理政策保持一致,风险分池结果与长期经验保持一致,确保风险暴露在资产池之间的迁徙状况的记录,并对风险分池的透明度进行管理。商业银行应使用长于一年时间跨度的数据,并尽量使用近期数据,确保风险分池的准确性、稳定性,使用信息越少,风险分池应越审慎。商业银行应书面记录零售风险暴露风险分池的设计,建立符合本指引要求的文档,包括分池所使用的方法、数据及原理、资产池的确定依据及其含义、风险暴露在不同池之间的分布、风险因素的选择方法、模型和选定的风险特征、资产池风险同质性分析、集中度分析以及风险划分的合理性、一致性等。商业银行应记录风险暴露在资产池之间的迁徙状况,以及对资产池与风险分池修改依据及情况。同时,商业银行应就模型的方法论、使用范围等建立完整的文档,包括模型的方法论、假设、数学及经验基础、建模数据来源、建模数据对零售风险暴露的代表性检验情况、运用统计方法进行模型验证的情况以及标示模型有效性受限制的情形和商业银行的解决方法。对于采用外部模型的情况,也应达到本指引规定的文档化要求。
声明:本网页内容为用户发布,旨在传播知识,不代表本网认同其观点,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