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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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9分钟前
不违法。但此规定属于格式条款,是否有效仍然应当接受法律审查。
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扩展资料:
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法条链接:《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1、第三十九条: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2、第四十条: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3、第四十一条: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4、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5、第五十三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热心网友 时间:9分钟前
不违法,但无效。热心网友 时间:4分钟前
写这样的字不违法,做出与法律规定相违背的事就违法了。对事件的“最终解释权”是法院,而不是公司。不违法,但无效。热心网友 时间:4分钟前
违法,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布的《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明确经营者不得以“最终解释权”为借口,侵害消费者的权利;此外,中消协也表明,“最终解释权”应在全国范围内被废止。热心网友 时间:6分钟前
这样写不违法。但是要看商家承诺的条款本身是否与法律抵触,只要会员卡任何一个条款与法律抵触,那就属于违法。比如,顾客有权利选择接受或者不接受某一个商品或某一项服务,要是会员卡任何一个条款有暗示强制消费或者强制接受服务的,那就属于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