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走人但公司要求我补满请假天数,合理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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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8 22:13
不需要。
劳动法规定:提前30天告知,并在这段时间完成交接。所以,只要交接完成了,30天就可以了,不用上满30天班。但是,你公司估计会以“交接没完成”为由,要你干完30天才让走。
建议直接找领导谈一谈,原则上老板估计不会那么小气(或者,在前员工面前会假装大气),会为难你的一般是人事(领导私下要求,或者为了讨好领导证明等。),所以,只要领导发话可以走,就行了。
另外,请假的时间都是扣你工资的,你请假公司不会吃亏的,这点要告诉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