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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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证监局宣布,对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及孙振华采取警示函措施,以应对违规行为。公司于8月30日公布2023年半年报,显示利润扭转亏损局面,净利润从1,243.46万元提高至-2,905.70万元,未按规定提供业绩预告。此行为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3条第1款及第17条的要求,公司财务总监孙振华未尽责,违反第4条相关规定,对此承担主要责任。依据第52条,江苏证监局对柯利达及孙振华发出警示函,记录于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