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对一审判决不复在有效上诉期内可直接向中院提交上诉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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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23 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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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3 13:20
可以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如果对一审民事判决不服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如果是由基层*一审判决的,就应该向其上一级*,也就是中级*上诉。
而至于上诉状,根据规定,上诉人可以向原一审的基层*递交,也可以直接向中级*递交,如果直接递交给中级*的,中级*仍然会将上诉状移送给原一审基层*,由基层*负责向被上诉人送达上诉状,最后才会将所有的原一审案卷及被上诉人的答辩状等材料报送中级*。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
第一百六十六条 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上诉的,第二审人民*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
第一百六十七条 原审人民*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审理。
原审人民*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3 13:21
当事人是可以直接将上诉状递交中院的,但一般情况下,上诉状递交给原审*,原审*将上诉答辩状和一审案卷材料一同移送上诉*的。